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罗马书第5-7章希腊文原文直译 -- 说明

说明:

圣经原文分别由古希伯来文和古希腊文写成,在上百年前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中,几经拉丁文、英文的转手,形成了和合本。而在每种语言中,每个词汇常常有多种意思。而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时,译者就会采用其中一个意思,而再转译几次,就很容易发生费解、误解甚至脱离原意的现象。本人从个别原文中,发现和合本时代受到了语言环境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这些问题。而过后的版本却往往不加以纠正。其中最大的疑问,可能就是所谓“罪”的说法。本人认为,所谓“罪”译法可能会让中国基督徒对圣经部分关于爱心和价值标准的教导,产生偏离的误解,同时也对另外一些部分不易于理解。

本人坚信圣经的原文出于神的默示,并且相信饥渴慕义基督徒应对圣经的真意竭力追求。作为一种抛砖引玉的尝试,我将陆续把罗马书原文直译出来,并且附带字典。作为目前版本之外的参考。对比以前各种中译本,和我自己的译文,读者不难看出,尽管两种意思也许可以勉强说相同,但是给人的理解却可能非常不同。本人绝不要求别人信我翻译无误,我只是强烈主张,读者应在核查原文之后,评判这种新的翻译翻译是不是更符合圣经原意:

下面是一些与过去译本重要的变化:

1)和合本中的所谓“罪”,圣经原文是用希腊文词ἁμαρτία,词根来源于标志μαρκο(就是英文mark),叫上τία(希腊文常见的后缀词根,相当于英文的tion) 改成μαρτία是达到标准的意思(类似于有人英文把mark 改成martion),希腊文中ἁ是否定词“不”,(例如δικίας 是正义,ἀδικίας就是不义 ),ἁμαρτία就是没有达到标准,不达标,不合格、失败。这个词当初在希腊军队射箭考试时,力有不逮,射不到箭靶军职不能得到提升时使用。今天意思就是不合格。罗马书5:23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原文是说“世人都不达标准,不符合上帝的尊贵”。

为什么不符合标准?在罗马书7章中也讲得很清楚(本人翻译从罗马书第7章开始,以后慢慢补充),那就是律法就是神的标准,人无法避免肉体内产生各种邪欲(或者说肉体的情欲),就达不到神律法的标准,就要灭亡,只有靠耶稣基督死里复活才能拯救。这就象是说,人的健康不达标就会死掉,必须靠着医生拯救一样。这个拯救的代价是耶稣的宝血,这是比有人捐献心脏救活他人更大的代价。

在圣经中,而杀人抢劫强奸等作孽行为,圣经希腊原文用κακο一词表示,在大多数情况下,英文用evil(古代)或者crime(现代)翻译,意思就是“邪恶”“犯罪”。相应于希伯来文的רָ֑ע (ra’),这个词在希伯来、希腊、英文或者我所见到的欧洲语言译本里,都有“(给他人)制造痛苦、灾难”的意思,而我们中文杀人放火的罪犯,实际上本来也是指给他人制造痛苦灾难的人。神对两种“罪”,即劣质和邪恶,在挪亚时代,神因为人心中日夜思念的都是“恶”,即图谋 制造灾难,因此用洪水把他们灭绝了。但是对挪亚例外。用今天圣经恶说法,挪亚也是“罪人”,不可能没有“犯罪”,但是他没有干杀人放火制造灾难那种“恶”(evil crime)。

ἁμαρτία这个词翻译成为拉丁文scelus 就是犯错误的意思,违规的意思,这样翻译并不违反原意,因为考试犯错误就不及格,不能升级。而且并没有和杀人等邪恶罪行混淆起来。以后英文的sin和其他各种欧洲文字,都以天主教的scelus 理解为基础翻译的,就是说“过犯”。后来ἁμαρτία,scelus, sin等等各国语言,就变成圣经神学的专有名词,比如不达标或者过犯在神学之外越用越少甚至消失。

到政教合一时代,天主教教会领袖倾向于把对于神的不及格和人类杀人等刑事犯罪都归于他审判和处罚,天主教的死刑处罚对象,既可以针对那些刑事罪犯,也可以是他们判定冒犯神的异端,。因此各国对于“不达标“或者”过犯”的理解,都和残酷刑罚联系在一起,如果不了解这些词的来源,在理解上就容易把圣经中的不达标和世上的罪混淆起来。这样的混淆不仅仅对天主教保持政教合一的权威有有利,而且似乎也适合殖民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如何看待自己殖民行为和圣经的道德规范。和合本是在那个背景下产生的,而后续译本似乎把和合本的罪看成是天经地义的翻译。以至于所有中译本都把圣经原文的ἁμαρτία(不达标)和犯罪混淆起来。

尽管本人丝毫不认为这是有意的混淆,但是的确认为这种混淆会对基督徒理解圣经原文中神默示的旨意理解产生很大的障碍。即使不产生误解,也难免费解,或者不理解。例如,是不是神象黑社会老大那样,对手下只在乎是否顺服,不在乎杀人放火?圣经是不是教导基督徒对那些人间罪犯杀害的无辜受害者不认识神的“罪”,和以杀人为乐趣而犯的“罪”看成是一样的罪犯?基督徒是不是没有必要对待被屠杀的犹太人比对行凶的希特勒怜悯之心多一点?(据我所知,很多人根据和合本圣经都如此理解)。神对于不认识神所以不达标的人(或者说是所谓的罪人),是不是象人间对杀害自己亲人罪犯那样痛恨?还是象父母或者医生对于误吃毒药健康不合格的孩子那样,尽心拯救?尽管按照和合本也未必找不到答案,但是本人认为如果按照古希腊文直译,基督徒的确可能对圣经会有不少不同的理解。

而且,鉴于到中国文化和朝鲜文化非常相似,朝鲜文用“过犯”和“罪”区别圣经的两个概念,而韩国基督徒人口(50%以上)比例远远超过任何华人地区(少于8%),本人认为这可能强烈影响到中国人对圣经的理解和是否接受信仰的接受,并且涉及到华语基督徒对圣经爱心的理解是否符合圣经原文。

因此本人从罗马书7章开始试图根据圣经原文用词词根的原意,借助各种古希腊文,现代希腊文字典直接翻译成中文。使得读者有机会了解,使徒时代读者用这些词义读圣经时,可能会产生什么不同理解。

由于产品不达标可以说“劣质”产品,学生不及格也可以说是“劣等”学生,本人用“劣质”或者“劣迹”“不及格”来代替“罪”,翻译ἁμαρτία,以免与圣经原文的罪κακο混淆。这个词作为动词的时候,本人用“行劣”翻译。

相关词汇“定罪”,还原成为原文“惩罚”,原文一词多义,但是都离不开处罚的意思。健康劣质不达标,不接受治疗的惩罚会死,学生劣质考试不达标不接受老师的额外开恩,惩罚就是被开除学籍。而人类劣质不合格,不接受救恩,惩罚就是被开除出生命册。把“罪”还原成为劣质不达标,不仅仅丝毫不违背神的公义。而且还原了圣经中表现的神的慈爱和救恩。

在人类社会的良知中,一个罪犯犯罪,绝不可以连累惩罚一个无辜的罪人去赎罪。但是一个孩子不听话生病的代价,却可以连累父亲献出鲜血或者生命去挽救,这是用父亲的牺牲赎去孩子的过犯,免除死亡的惩罚。很多人因为良知,把惩罚无辜替他人赎罪无法理解,因此就不相信圣经中的神是正义的神。而圣经说,良知是神在人心中刻出的律法,把罪还原成为劣质,才能让人类良知的理解神的救恩。也才能让中国基督徒真正认识神和他的道。

本人征求意见时遇到强烈反对,原因是大多数人,尤其是教会领袖或者,都倾向于必须让基督徒把“罪”看得再严重不过,才会害怕罪,才会认罪。本人本来曾考虑用“违标”这个词汇(名词和动词),为了符合那些强调的目的,本人改用劣质和劣迹。这些妥协并不能消除反对意见,不过本人认为至少还是要给读圣经的读者一些机会,让他们知道圣经的原文在某些地方可能与和合本等中文翻译有某种程度的不同。如本人反复强调的,本人只提供线索,而且水平有限,读者必须亲自查证原文和语言资料,才能确定哪种对圣经理解更符合原意。

同时我想说明,我丝毫无意主张基督徒轻看自己的不达标的或者所谓的罪。但是不能同意改变原文的词汇才能正确教导基督徒。健康不达标或者说劣质身体会死,灵魂不达标带来的是永久毁灭。按照原文翻译成为不达标,不能改变原文对于违标的严重性的警告。如果神所默示圣经的作者真的担心基督徒读圣经不认识所谓“罪”“过犯”“违标”的严重性,需要把处死杀人犯和处罚违标之人当成一回事,那么神在圣经原文中自己就会使用这个词。神不会用词不当,词不达意。中国人也不可能比上帝更聪明,不太可能在原文作者其他国家都用不合适词汇的情况下,唯独自己找到了一个“罪”来帮助基督徒“认罪悔改”。天主教政教合一时代,对所谓scelus 强调的比刑事犯罪还重要,但似乎也似乎没帮助天主教徒行出更多的义。更何况,这些翻译准确性可能直接影响到将近40%以上的中国人口(5亿以上中国人)是否接受福音的问题。

2)此译本另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把希腊原文δίκαι及其各种变化,翻译成为正直、正义、而这个词在和合本及其其他译本,都翻为“义”。现代希腊文δίκαιοσ,都用来表示中文的正确、公正、公平、正义、正直等等,用现代中文“正”比“义”的理解,更加符合原意。圣经英文翻译把这一个字,拆开成为两个字,righteous, justice两个字,这两字都有正义、正直、正确的意思。和合本约翰一书5: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原文πᾶσα ἀδικία ἁμαρτία ἐστίν, καὶ ἔστιν ἁμαρτία οὐ πρὸς θάνατον. 更合适的翻译或应该是,“凡不正直的事都是劣质,并且有的劣质不致死”。

3) 过去比较常用的 “称义”一词, 原文有两词Δικαιωθέντες δικαιῶσαι ι

Δικαιωθέντες是有Δικαιω “正确、公义” θέντες “放入或(归入)就是现代希腊文θέτω”这两词根组成,意思是某人在审判中被(神)归入正确一类。”称义”虽不太违背原意,但是和英文justified(δικαιόω)一样,丢掉第二个词根。审查和宣判赦免远远不止语言,还包括一系列宣判之前和之后的行动,罗马书4:20把Δικαιωθέντες 就解释成“归入正直(正义)之类” ἐλογίσθη αὐτῷ εἰ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归于正直”或者归正比“称义“更合希腊原文归入正确的意思,也更容易让非基督徒理解,这不是自己称呼或者做事的,而是被(神)所为,因此本文尝试性地改为“归于正直”,或许这可能打乱了以前译本读者的习惯。

δικαιόω由于和Δικαιωθέντες意思相同,也翻译成“归于正直”(或可译成“归于无辜”)

4)和合本当中多了一些原文没有的字,这可能是借英文翻译造成的。如果英文不多出这些字,显得语法不通,而中文语法古希腊文更接近,大多数情况下,不加上 原文没有的字,反而更容易理解原意。因此我尽量避免加上在原文没有的字。如果不加字造成理解困难,我会把加过的字用括号括起来。

5)和合本似乎借助的是从拉丁文而来英语国王钦定本。而无论英语、希腊语、拉丁语还是英语,都有一词多义的现象,几经转手之后,在很多情况下,和合本只取英文一个意思,有与脱离原文原意的嫌疑。比如,和合本借着“藉着机会”,英文原文是既然(随时间变化的)机会意思,也有原因和地点的意思,这个词古希腊原文ἀφορμὴν就简单是原因的意思,原因不随时间变化,而和合本说藉着机会,已经脱离原意,再如λαβοῦσα古希腊有抓住之意,但是有时也是检验的意思,另外也可以说以什么为原因。从上下文来看是检验的意思。当这些词汇从古希腊原文直接被还原之后,就可以看出,圣经原文写作的方式,是让包括非信徒的读者可以很容易理解的。但是几经转译之后到了和合本,变得非常费解,甚至误解。

6)和合本忍耐一词由英文而来,原文ὑπομονὴ,意思是坚定执着、坚持不懈、不屈不挠,patience古英文也有这个意思,不过现在被其他词汇代替。中文用“忍耐”,有时则有遇到非真理忍耐不抗争的意思,造成误解,本文改成执着。


另外我必须指出,这个重译尝试绝不是要基督徒请示对神的罪或者劣质(不达标)。因为圣经已经明确说了,罪的工价是死(付给劣质的是死亡)。无论是劣质还是罪,基督徒一定要向神悔改。否则就得不到新的 生命。


目前这只是草稿,由于时间匆忙,不能排除里面可能会有些小错误,我将来有时间会再仔细核对修改。此译文与和合本有些意思差别较大,读者最好核对原希腊文或者各种版本的英文译本。

我将附上此章希腊原文和每个词的英文翻译,将来有时间,再把原希腊文中每个词中文翻译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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